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合併計算之方式 全文內容: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合併計算之方式 一 本輻射工作人員體外劑量與體內劑量合併計算方式依游離輻射防護 安全標準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 輻射工作人員體外劑量與體內劑量合併計算方式如下: 『有關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合併計算之方式,個人劑量之 體外劑量或體內劑量於一年內不超過二毫西弗時,體外劑量與體內 劑量得不必相加計算。』
參考法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第 3 條 (9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