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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清單

法規名稱: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會物字第10600037431號 令
法規體系: 核物料管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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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中/英文法規名稱
1.0 2017.03.23 CH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ENGuidelines for Restriction Areas of Low-level Radioactive Waste Final Disposal Faci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