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第二核能發電廠及第
三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八公里範圍之村(里)行政區。
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十三條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三
條、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第一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八公里範圍內所涵蓋之村(里)行政
區如下:
(一)新北市石門區:山溪里、茂林里、草里里、乾華里、富基里、石門
里、尖鹿里、老梅里、德茂里。
(二)新北市金山區:永興里、西湖里、三界里、兩湖里、五湖里、六股
里、重和里、清泉里、萬壽里、磺港里、美田里。
(三)新北市三芝區:橫山里、茂長里、圓山里、新庄里。
二、第二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八公里範圍內所涵蓋之村(里)行政
區如下:
(一)新北市萬里區:大鵬里、中幅里、北基里、崁腳里、野柳里、萬里
里、龜吼里、磺潭里、雙興里、溪底里。
(二)新北市金山區:豐漁里、三界里、大同里、五湖里、六股里、西湖
里、和平里、美田里、重和里、清泉里、萬壽里、磺港里、金美里
、永興里、兩湖里。
(三)新北市石門區:草里里。
(四)基隆市中山區:中和里、文化里、和慶里、協和里、德安里。
(五)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內寮里、新崙里、武崙里。
(六)基隆市七堵區:瑪西里、友二里、瑪東里。
三、第三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八公里範圍內所涵蓋之村(里)行政
區如下:
(一)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山海里、山腳里、水泉里、南灣里、城西
里、城南里、城北里、德和里、墾丁里、龍水里、四溝里、網紗里
、鵝鑾里、仁壽里、頭溝里。
(二)屏東縣滿洲鄉:永靖村、港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