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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核能電廠運轉人員執照測驗與換照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0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會核字第0930013095號
法規體系:
核安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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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78)會核字第 732
0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84)會核字第 0
22050 號函修正發布;並自八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核字第 093001309
5 號令發布自九十三年四月二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