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 093004434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 0960029
2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 09700
22548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 0990011141 號令修正發布
部分條文及第9 條附表5 、第11 條附表7
5.中華民國101年9月21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1010015218號令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106年3月14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10600032461號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110年3月22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研字第11000032221號令修正發布
8.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綜字第1130011973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