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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核安字第11400000761號 令
法規體系: 核安管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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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核字第 095000397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核字第 0970001
  4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及第 9  點條文之附件;刪除第 15 點
  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核字第10900127311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字第11200187341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14年1月9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字第11400000761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