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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會技字第1130000203號函
法規體系:
保安應變
立法理由: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全文檔案: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設置及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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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95年2月6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會技字第0950003869號函訂定
2.96年3月2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會技字第0960008508號函修正
3.106年12月21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會技字第1060016457號函修正
4. 110年12月30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會技字第1100018319號函修正
5.113年01月04日核能安全委員會
核應字第1130000203號函修正第2點、第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