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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核應字第1120017859號函
法規體系: 保安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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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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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104001370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應字第1120017859號函修正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