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3年7月19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14276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85年5月11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9699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87年7月9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13415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89年7月1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12334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91年1月25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091000142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4點
6.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0990002033號令修正發布,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技字第10800065091號令修正發布,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應字第11200197301號令修正全文3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