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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核輻字第11200194701號 令
法規體系: 輻射防護
立法理由:
  • 總說明.pdf
  • 條文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 附表一設施經營者應設置輻射防護管理組織、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並依表列設備、業務或規模配置之輻射防護人員.pdf
  • 附表二設施經營者應依表列設備、業務或規模配置之輻射防護人員.pdf
  • 附表三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人員)設置申報表(odt檔).odt
  • 附表三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人員)設置申報表(pdf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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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統版本:114.03.21
  • 系統更新日期:1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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