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會輻字第10700152261號 令
法規體系:
輻射防護
立法理由:
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第024卷第245期).pdf
圖表附件:
附件一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作業場所及屏蔽規劃之規定.odt
附件二第一類、第二類密封放射性物質保安計畫內容之規定.odt
附表一密封放射性物質分類活度一覽表.pdf
附表二高風險密封放射性物質輸入、輸出管制一覽表.odt
附表三第一類、第二類密封放射性物質之保安等級及功能.odt
1080415 會輻字第10800044112號公告-免申請租借許可屬醫療用途之車載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類別.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