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59)台教字第 6736 號令核定
發布全文 56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十日行政院(80)台科字第 22707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67 條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 092000249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 0940041
08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本標準除第二條至第七條第一項、第八
條至第十八條修正條文,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