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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料設施設計修改及設備變更申請審核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核物字第11200187601號 令
法規體系: 核物料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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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物字第10600108001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7年1月22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物字第10700007681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物字第11200187601號令修正